中国工程院
中国工程院,简称工程院、中工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榮譽性、諮詢性學術機構,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工程院設立於1994年,是由中国科学院技術科學部分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支持的咨询性学术机构,主要任務是對國家重要工程科學技術問題開展戰略性研究,提供決策諮詢,致力於促進中國工程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中国工程院同中国科学院并称为“两院”。与中科院和社科院不同,工程院不下辖实体科研机构。现设有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农业学部、医药卫生学部和工程管理学部等共计9个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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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院长 | 李晓红 院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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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5) | 钟志华、 邓秀新、 王辰、 吴曼青、 李仲平 |
秘书长 | 陈建峰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组织法规 | 《中国工程院章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00000400016159N |
财政拨款收入 | ¥60,266.4万元(2018年)[1] |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 |
邮政编码 | 100088 |
對外官網 | www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1994年 |
影像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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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职能
根据《中国工程院章程》,中国工程院承担下列职能与任务:
-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组织研究、讨论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关键性问题,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报告和建议;
- 对国家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接受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对重大工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及其实施提供咨询;
- 促进全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团结与合作,推动中国工程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激励优秀人才成长;
- 组织开展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参加相应的国际组织和有关国际学术活动;
- 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先进科学文化,维护科学道德尊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工程院章程》以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国工程院机关增加内设机构和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25号)、《关于中国工程院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211号)和《中国工程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工程院内设机构为正司局级,工程院学部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为议事协调机构。中国工程院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 办公厅(机关党委)
- 一局
- 二局
- 三局
- 国际合作局(港澳台办公室)
学部
- 医药卫生学部
- 工程管理学部
- 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
-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
- 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
- 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
- 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
- 农业学部
组织人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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