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韶山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韶山市委员会(简称中共韶山市委)是中国共产党韶山市的领导机关。

中国共产党韶山市委员会


格言口号

为人民服务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国共产党韶山市代表大会
行政级别 正县处级
授权法源 中国共产党章程
本级纪检机构 中国共产党韶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常设机构 中国共产党韶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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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承担下列职能[1]

  1. 对本地区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 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的主张成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其他政令。
  3. 加强对本地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
  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向地方国家机关、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推荐重要干部。
  5. 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6. 加强对本地区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7. 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历任书记

姓名就任日期离任日期备注
杨晓军2016年7月2019年3月[2]
唐杰2019年3月2021年7月
曹伟宏2021年7月12日[3]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20-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9).
  2. 李青; 曹英. . 新浪. 2016-07-28 [2022-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22).
  3. 伊一. . 中国经济网. 2021-07-12 [2022-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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