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简称中共汕头市委,是中国共产党在广东省汕头市的领导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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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言或口号 | |
第九届 (2021年12月—2026年12月) 常务委员会 | |
书记 | 温湛滨 |
副书记 | 曾风保、赖小卫 |
常委(11) | 温湛滨(市委书记) 曾风保(市委副书记、市长) 赖小卫(市委副书记、秘书长) 黄果(政法委书记) 吴刚(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许宏华(常务副市长) 张宏俊(汕头警备区政委) 田晖(组织部长、党校校长) 叶娴(宣传部长) 蔡永明(统战部长) 林锐武(副市长) |
秘书长 | 赖小卫(副书记兼) |
机构概况 |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授权法源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
本级纪检机构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8号 |
对应机构
汕头市代表大会 |
中共汕头市委由中国共产党汕头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的指示和中国共产党汕头市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汕头市的工作,定期向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报告工作[1]。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中共汕头市委的常设机关,由市委全体会议选举,在市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市委职权。
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承担下列职能[2]:
- 对本地区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 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的主张成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其他政令。
- 加强对本地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向地方国家机关、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推荐重要干部。
- 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 加强对本地区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 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设置工作机关16个。中共汕头市委设置下列机构:[3]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汕头市监察委员会机关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组织部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宣传部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参考文献
参见
- 汕头市
-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汕头市人民政府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汕头市委员会
-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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