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撤销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国商品流通。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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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国务院组成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月坛北街25号[1](原物资部) |
机构沿革 | |
被接替者 | 商业部 物资部 |
1993-1998 | 国内贸易部 |
接替者 | 国家国内贸易局 |
历史沿革
1993年,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商业部、物资部,组建国内贸易部。[2]
1998年,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内贸易部改组为国家国内贸易局[3],由国家经贸委管理。
2001年2月19日,国家国内贸易局被撤销,有关行政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4]。2003年,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商务部,结束了长达半世纪的中国内外贸易分立体制[5]。
参考文献
先前机关: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部合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 1952年8月—1954年11月 |
后继机关 (撤部设局): 中国国家经贸委国内贸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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