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池斋药店
上池斋药店,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市区兴化金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上池斋药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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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池斋药店,2013年8月21日摄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所在 |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至民国 |
编号 | 7-0986-3-284 |
登录 | 2013年3月5日 |
简史
上池斋药店创立于清康、雍年间,创建者为扬州人方石川。根据《史记·扁鹊传》中“饮是以上池之水,三十日当知物矣”典故,定药号名为“上池斋”。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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