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均
上官均(1038年—1115年),字彦衡,宋朝邵州邵武(今福建省邵武县)人。
上官凝次子。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进士,苏轼阅卷,拟之为第一(状元),因其策论诋毁王安石变法,改第二。历官北京大名府留守推官、监察御史里行,元丰年间,揭发法官窦莘收受富人之贿,判其子杀人无罪,莘因而下狱。哲宗初年为监察御史,后官给事中、龙图阁待制,以敢言闻名。着有《曲礼讲义》二卷、《广陵文集》五十卷等。
有子上官怡。
参考书目
- 《宋史》卷三百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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