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库
元朝
《元史》卷十二·本纪十二·世祖本纪九:「禁中出纳分三库:御用宝玉、远方珍异,隶内藏;金银、只孙衣缎,隶右藏;常课衣缎、绮罗、缣布,隶左藏。」
清朝
顺治元年(1644年),在户部署衙设置后库,置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十三年(1656年),改后库为银库,分建三库,设理事官二员管理三库事务。缎疋库在东华门外,即旧里新库,颜料库在西安门内,即旧甲字库。银库储藏各省解额田赋、盐课、关税、杂赋、赃罚等项银两,以及宝泉局每年新铸卯钱。
康熙二十九年,改定员外郎员额为三库各一人。
雍正二年(1724年)增设员外郎,三库各一人;另外增置大使,三库各一人。
乾隆三年(1738年)增加银库大使一人;并增设档房主事一人,稽核文件。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四月初六日,监察御史吴鸿甲奏请裁并三库;四月十四日上谕:「三库积弊已深,库书、库丁弊端尤甚,亟应实力整顿,着如该部所奏,即将三库集中等缺裁撤,凡库书、库丁悉数革除,一切收支事宜统归户部堂官一手经理,以专责成,毋庸另派三库大臣管理。」正式裁撤三库衙门以及所属各级官员,银库改直属于户部。
银库
参考文献
- 《元史》
- 《清史稿》卷一百十四·志八十九·职官一
- 朱金甫、张书才主编《清代典章制度辞典》页127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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